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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王明远 |
| ( 发布日期:2009-01-23 来源: 本站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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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、法学院副教授,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,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,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,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研究会副秘书长,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,国际自然保护同盟(IUCN)环境委员会委员,国际律师协会能源、环境、资源与基础设施法分会学术顾问小组成员,历任亚洲开发银行、世界银行、全国人大环资委、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资源法项目顾问。 研究方向:能源法学、环境资源法学、生物技术法学。 学术成果:主持或参与多个研究项目;参加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起草或论证;在《环境科学》、《法学研究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;主要著作有《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》、《清洁生产法论》、《中国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》、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》等。 曾获北京大学环境学学士、环境资源法学硕士学位,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学博士学位,并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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